- 索 引 号: FZ05101-3000-2021-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马政办〔2021〕6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5
- 有 效 性: 有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马尾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邮编:350015;电话:83983505;电子邮箱:mw_sz@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我区按要求更新、完善、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权责清单,并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我区已梳理完成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按省市要求于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重点公开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中央部委、省、市有关主管单位政务公开两化指引,区本级政务公开两化目录,以及相关领域的公开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做好清理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同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2020年度共制定和发布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区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区图解类政策解读7篇,文字类政策解读5篇。
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专题专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便民服务系统,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2020年马尾区共有1720项事项达到了“最多跑一趟”标准,占比99.19%,1348项事项达到了“一趟不用跑”标准,占比77.74%;我区所有事项均达到了省级三星及以上标准,即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能够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的服务。群众服务满意率99.99%,最大限度的提升服务效能。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利用卫生健康重要节日、宣传日开展72场宣传活动,接待咨询10910人次,发放防控流感宣传1636份、精神卫生防治宣传1545份,登革热防控宣传单660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全区卫健系统通过LED循环播放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标语470条;制作宣传片、小视频及H5共43个,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视频25个;制作防控疫情宣传栏89面;普及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知识,提高居民对新冠肺炎防控意识。对国内及境外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榕人员、医院就诊患者、各园区企业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5000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辖区59853名居民群发疫情防控科普知识短信。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我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今年我区共受理办结6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并依法依规完成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区制作政府信息6774条,主动公开信息70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8698条。其中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0年度我区共受理6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信息等内容,如马尾区 罗星街道、马尾镇等拆迁信息申请。
我区历年累计共受理32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60件均已及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数12件,同意公开信息数9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7件,不予公开答复数9件,无法提供数22件,告知补正数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我区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等。2020年区档案馆共接收各区直单位政府公开信息704份,并对已接收进馆的政府公开信息整理、编目,所接收纸质信息全部按规范要求整理对外开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区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目录下设定国家相关规定、福建省相关规定、福州市相关规定、马尾区相关规定四个子栏目,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020年我区举办1次全区政府政务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学习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30余人,进一步提高各公开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40 |
347 |
304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30 |
5 |
16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499 |
670 |
423 |
行政强制 |
145 |
50 |
2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4 |
2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19 |
64068074.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3 |
0 |
1 |
7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今年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熟悉,认识不够准确。二是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目前我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时有变动,部分单位人员配备和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三是部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答复内容或渠道、方式不符合新《条例》、新规定的相关要求。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考核。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规范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答复、送达、存档等办理程序,有效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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