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9-27 09:5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请你们自行查阅,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以工作便函形式下达了落实公开工作要点几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考核评估等内容。现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以下任务: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市直有关部门主动对接省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意见;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于10月23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1月15日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要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惠企利民的好做法好典型,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负责,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要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由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定,在2020年底前,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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