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暂行)》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三审三校”制度(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抖音、快手等平台)以及其他公开渠道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四条 政府信息发布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内部“三审三校”制度。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司法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前的稿件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五条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区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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