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暂行)
来源:马尾区 时间:2024-09-26 09:36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暂行)》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三审三校”制度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抖音、快手等平台)以及其他公开渠道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四条 政府信息发布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内部“三审三校”制度。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司法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前的稿件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五条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区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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