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在马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
马尾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的《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做如下说明。
一、区本级预算调整事项
(一)省分配区本级使用的债务限额及使用要求
1、省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文件精神,今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8年债务限额为9746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507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59555万元。
2、省核定我区2018年置换债券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18]3号)文件,核定我区2018年置换存量债券额度9578万元;根据(闽财债管[2018]7号)文件,核定我区2018年新增债券额度9578万元(均为一般债务)。
3、省核定我区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18]14号)文件,核定我区2018年新增债券额度7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万元、专项债券70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2018年区本级预算做相应调整,新增债券中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因棚改67000万元、国有公司增资13000万元,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调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剩余24621万元。
二、区本级调整情况
债券转贷收入重点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领域,外债转贷资金按照批准的外债规定用途使用。具体如下:
(一)置换债券9578万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置换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其中:代发代还7100万元、自发自还2478万元)
(二)申请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00万元(外债转贷资金)。主要用于: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县级卫生信息化建设)100万元。
(三)申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0000万元。主要用于: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30000万元;琅岐PVCP生态旅游度假小镇土地收储项目40000万元。
(四)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因棚改项目67000万元、国有公司增资13000万元。
三、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情况,区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678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967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
2、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00万元。列入“棚户区改造”科目67000万元、“其他支出”科目13000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00万元。
3、增加区本级支出9578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科目95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0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区本级支出70000万元,列入“棚户区改造支出” 科目40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30000万元。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调增至3889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9678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调增至79458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0000万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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