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使本年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区实际情况,需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作相应调整。现将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调整事项
1.省核定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6、21号)文件精神,截止2022年6月30日,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3912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880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62420万元。
2.省核定我区2022年再融资债券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22〕15号)文件,核定我区新增2022年再融资债券额度99759万元(偿还置换债券88628万元,偿还一般债券11131万元)。
3.省核定我区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闽财债管〔2022〕6、21号)文件,核定我区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10332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905万元、专项债券9242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区本级预算做相应调整,新增债券中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向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73万元。
二、2022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等要求,现提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新增再融资债券99759万元。主要用于:偿还置换债券88628万元,偿还一般债券11131万元。
(二)申请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0905万元。其中8405万元用于港口路市政下穿道路建设、2500万元用于马尾区中小学建设一揽子项目。
(三)申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92420万元。其中80000万元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1800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1200万元用于马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7920万元用于长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1500万元用于长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四)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73万元。主要用于向区属国有企业注入注册资本金。
综上调整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73809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181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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