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0 10:56
政策文件:

 

2017年度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亭江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街道经济。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道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统计信息、市场监管、计划生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水政水务、社区管理、村庄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镇财政、村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区和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失地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亭江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亭江镇人民政府

全额拨款

74

6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马尾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打好亭江开放开发攻坚战,我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致力招商引资,凝心聚力,经济实力不断提升。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1.65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0.55亿元,增长11.5 %。固定资产投资51.91亿元,增长24.2%。农业总产值53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31亿元,增长57.55 %。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3亿元,增长91.5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270元,年均增长10%,全镇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一年来已落地项目12项,总投资约9.05亿元,在谈项目23项,总投资约12.91亿元,涉及制造业、金融、商贸、服务业等多个行业,经济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

(二)致力项目推动,攻坚克难,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不动摇,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不放松,有力稳住发展大盘,增加镇域经济活力。闽安历史文化名村一期工程、104国道沿江廊道整治工程、亭江中学二期工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亭江校区项目、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闽亭片棚屋区改造项目均已平稳、和谐地完成了征迁交地任务,重点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闽安历史文化名村一期项目提前10个月完成交地,提前2个月正式对外开放。闽亭片棚屋区改造项目已完成98.22%的签约率,超额完成2017年市级攻坚交地任务。列入福州市逾期回迁安置的闽安松门棚改项目,提前2个月完成回迁工作。亭江6#路延伸段项目、闽安邢港桥(东村桥)项目、水门道项目、福州市亭江中学二期(运动场)项目、闽安历史文化名村一期建设项目、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项目、104国道沿江廊道景观绿化工程改造项目(亭江段)、福州市闽江下游马尾亭江防洪防潮工程堤后道路项目等7个项目提前1个月完成回迁交房工作。闽安古镇二期项目、中心区排涝站项目、康庄路北段征地拆迁等项目正有条不紊地开展,镇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三)致力协调发展,固本强基,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坚持抓配套、增功能,先后投入2.01亿元,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道路、照明、管网、公园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成2个旧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动东岐村市级示范村、白眉村区级创建村、鳌溪村区级示范村等村的幸福家园建设,实施项目33个,投资约1197万元,各村、社区至少已建成一个公园、一个公厕、一个健身点、一个老人活动室、一个图书阅览室,普及率达100%,东岐村被列入福州市新农村建设精品示范村。完成10号路拓宽改造以及亭头至东街市政道路白改黑项目。加快市政配套建设,配合区市政全力推进全镇5个村截污工作,共铺设20公里管网与长安污水厂接驳,并对康庄路南段到环岛段道路进行修复改造。从点、线、面入手,全面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积极参与104国道两侧绿化带补绿、植绿工作,消除环境卫生死角。

(四)致力文化先行,提升内涵,侨乡风貌展露新姿。继续巩固全国文明镇创建成果,以开展我们的节日志愿者服务经典诵读等活动为抓手,以评选文明户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西边象山公园、闽安娱乐活动中心等文化阵地作用,突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拗九节闽安千叟宴书春送福进万家读书月道德讲堂亲子艺术节全民健身篮球赛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侨乡内涵。完成20个村居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改造提升工程。2017年我镇蝉联全国文明镇,亭头村蝉联全国文明村,新增英屿村全国文明村和东街村省级文明村,文明创建硕果累累。

(五)致力安民惠民,真抓实干,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年以来综治维稳工作队每月绩效考评基本位列全福州市所有乡镇前20名。综治亮点万德电器法制工作受到省市区高度肯定。综治责任制落到实处,社会整体安定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9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69处,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的安全稳定。全力推进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消防器材配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加强消防巡查、宣传、演练,进一步夯实村居消防安全基础,全年征兵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58%,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等各项武装工作,2017年被评为福州市先进基层武装部

(六)致力队伍建设,执政为民,服务效能全面加强。按照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要求,开展学俊波、我践行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担当负责,提速增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问题、剖析症结,实行靶向治疗,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取得实质性成效,政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深入落实督查问责制度,大力整治慵、懒、散行为,按照福州市委和马尾区委的不能等、不能停、不能看、不混日子、不当懒汉的要求,坚持一线考察、正向激励、反向问责,以实干出真章,以实绩论英雄,对攻坚2017的各个项目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各村(社区)健全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成立有专人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严格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办结率100%。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全镇简政放权工作,下放33个事项审批权到村、社区,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亭江镇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2.57万元,本年收入5249.10万元,本年支出3702.1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9.49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5249.1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6473.91万元,减少75.83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249.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14.5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3702.1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8020.82万元,减少82.95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233.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4.36万元,公用支出378.65万元。

2. 项目支出2354.67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87.6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944.32万元,减少45.0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项级科目)424.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2.09万元,增长82.71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

(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业运行(项级科目)565.1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45.05万元,增长33.33 %。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清理支出挂账。

(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2.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99 万元,增长127.55 %。主要原因是经发部门项目支出增加。

(四)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级科目)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五)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级科目)4.5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46.15 %。主要原因是团委妇联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六)专项业务支出(项级科目)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5.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八)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221.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8.11万元,增长96.9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九)国防动员(项级科目)5.7 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十)禁毒管理(项级科目)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十一)其他公安支出(项级科目)2.07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十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级科目)68.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4.68万元,减少48.54%。主要原因是上年专项经费减少。

(十三)文化群众文化(项级科目)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40 %。主要原因是上年专项经费减少。

(十四)文化其他文化支出(项级科目)2.04 万元,与2016年持平。

(十五)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项级科目)0.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十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级科目)670.7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36.42万元,增长399.21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对应的支出增加。

(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17.3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1.56万元,降低64.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退休人员转移。

(十八)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2.1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88万元,降低84.4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退休人员转移。

(十九)其他退役安置(项级科目)0.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安排中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再就业补助支出。

(二十)老年福利(项级科目)27.8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75.6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对应的支出增加。

(二十一)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级科目)5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十二)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级科目)26.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29.78 %。主要原因是低保人员补助标准提高。

(二十三)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项级科目)3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十四)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级科目)4.8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十五)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级科目)2.8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87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级科目)3.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58万元,减少81.27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二十七)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级科目)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6.08万元,降低66.23 %。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农业支农经费。

(二十八)农业农村公益事业(项级科目)7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幸福家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对应的支出增加。

(二十九)农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级科目)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50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三十)农业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级科目)71.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8.26万元,降低20.35 %。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动渔船补贴减少。

(三十一)其他农业支出(项级科目)329.5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37.07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三十二)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级科目)244.27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十三)其他林业支出(项级科目)8.2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三十四)水利水利工程建设(项级科目)113.47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3.47 万元,增长38.31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浩溪水库维修养护经费。

(三十五)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级科目)55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1.3万元,增长301.45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对应的支出增加。

(三十六)其他水利支出(项级科目)3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8万元,减少94.11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三十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级科目)34.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长18.8万元,增长84.9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对应的支出增加。

(三十八)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项级科目)3.58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减少48.85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076.5万元,减少99.2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项级科目)3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 万元,增长50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5万元,下降11.11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减少。

(三)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2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四)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比增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48万元,同比下降80.0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 6.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2017年相应的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0.47万元,公务接待次数4次,接待人数130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65万元,比2016年减少58万元。主要是机关精简办公开支,压缩办公经费。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来源:马尾区亭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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