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罗星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3 11:33
政策文件:

                                                            2018年度罗星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罗星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发展街道经济。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街道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统计信息、市场监管、计划生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水政水务、社区管理、村庄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村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区和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失地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罗星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罗星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53 

  4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罗星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立足中心城区实际,主动融入福州新区全面开发开放和自贸区建设,完成各项工作的全年目标任务。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宜业”的美丽罗星,力争使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走在全区前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各项工作。2018年开春,街道根据我区整体工作部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总结2017年度各部门工作成效与不足,规划和制定2018年工作;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具体分工。 

  (二)群策群力,稳步推进经济发展。 2018年,街道立足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我区全年经济工作目标,重点打造消费经济,突出我街特色。 

  (三) 整管并举,城区环境大有改观。 2018年,街道按照《马尾生态区建设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新区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街道城区面貌、城市管理质量明显提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星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罗星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为892.2万元,比上年减少268.3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基数重新核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7万元,公用支出2.43万元,项目支出249.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2.2万元,比上年减少268.3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基数重新核定。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履职及代表联络群众工作经费。 

  (二)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0.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编制人员支出。 

  (三)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0.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机构事务支出。 

  (五)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经费。 

  (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及妇联工作经费。 

  (七)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等开支。 

  (八)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其它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其它公共安全支出。 

  (十)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十一)拥军优属2.9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支出。 

  (十二)老龄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化事务支出。 

  (十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0.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等支出。 

  (十四)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等支出。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求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支出。 

  (十七)农村最低保障金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保障金支出。 

  (十八)临时救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十九)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二十一)事业单位医疗14.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支出。 

  (二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5.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二十五)林业防灾减灾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支出。 

  (二十六)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支出。 

  (二十七)防汛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事务支出。 

  (二十八)其他水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方面等支出。 

  (二十九)其他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三十)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罗星街道办事处(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加一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马尾区罗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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