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琅岐镇地区性日常行政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琅岐镇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琅岐镇人民政府 |
行政 |
27 |
18 |
琅岐镇企业服务中心 |
事业 |
4 |
4 |
琅岐镇文化服务中心 |
事业 |
4 |
2 |
琅岐镇村级党组织书记 |
事业 |
3 |
2 |
琅岐镇计生服务中心 |
事业 |
17 |
4 |
琅岐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事业 |
31 |
20 |
琅岐镇农业服务中心 |
事业 |
25 |
18 |
琅岐镇林业站 |
事业 |
3 |
3 |
琅岐镇水利站 |
事业 |
3 |
1 |
琅岐镇殡仪服务中心 |
事业 |
1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琅岐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为此,我们将集中精力推进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琅岐正处于开放开发的关键期、黄金期,根据琅岐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产业发展以及琅岐岛全域开发需要,结合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研究完善加快征迁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生鲜智慧产业城等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力度,集中精力推进琅岐全域开发项目交地工作,确保交地任务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琅岐全域开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力推进开发建设。提升改造琅岐岛内路网和连接通道,新建沈海高速连接线等13条市政道路,加快推进东南绕城城高速等项目建设。争取山水市民农庄、PVCP等项目落地,推动琅岐产业招商打开局面,形成滚动接续态势。发挥福州新区、自贸区等政策功能优势,夯实项目基础,积极创优企业发展环境,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和质量,培育和壮大企业,吸引品牌酒店和大型商业超市入驻九龙商业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促进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
(三)持续推进产业升级。以突出特色、延长链条、创建品牌、提升效益为主线,着力培育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安排农业专项经费用于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做好农业五新技术推广。继续发展琅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示范区”建设,继续与马祖南竿乡开展乡村对接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在农产品加工、高优农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抓好红鲟、葡萄、火龙果、芭乐、杨桃等优势农产品的品牌推广,促进特色产业不断升级。以4个市级休闲农庄示范基地为中心,建设慢性骑行系统,串联附近大小规模种植场,建设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园,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深度融合。
(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做好全国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推进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认真落实维稳处突情报信息收集研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纳入常态化、长效化的安全排查整治范围,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调解机制,大力宣传平安“三率”、建设“平安琅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着力打造绿色宜居环境。强化公路养护,做好环岛路沿线的景观整治,启动闽江防洪堤、东部片区截污工程等5个水系治理项目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和农村道路、路灯等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建公厕7座。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开展600亩造林补植抚育工作,加强松线虫除治和监控,加快九龙山和白云山森林防火站建设。加强村卫生所建设,提升村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提升村容镇貌。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环保宣传,坚持不引进有污染企业,遏制工业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力度,改善我镇的环境质量,提升琅岐群众人居水平,把琅岐岛建成以生态旅游度假、健康养生、智慧创意、休闲宜居等综合服务为主体的国际生态旅游岛。
(六)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夯实基层基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升医疗水平,配合推动市一医院入驻琅岐闽江口医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多层次养老体系;推进办理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工作、国防教育宣传、国防潜力调查和兵役登记征集工作。
(七)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完善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各项功能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加快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继续做好教育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努力提高各园的硬件设施与办学水平;发挥农村成人教育阵地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学习先进的种养技术和农副产品加工技术,争创马尾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品牌示范点。
(八)努力打造政府良好形象。围绕人民满意这一施政追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琅岐发展、人民满意为归宿,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新形象。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完善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力求实现更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环境,促进群众舒适度和满意度的提高。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加快推进高效、便民、廉洁的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督促视察,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讲政治、守规矩,坚守纪律底线,持续坚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惩治腐败,保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琅岐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3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人员支出1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3万元,公用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8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经费支出。
2、[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3、[2010350]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经费支出。
5、[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委员办案补贴支出、纪委廉政工作经费支出。
6、[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干部职工工会经费、关工委、妇联、团委经费支出。
7、[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党建等支出。
8、[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经费支出。
9、[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琅岐镇侨联补助及统战经费支出。
10、[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支出及镇政府机关办公运转支出。
11、[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综治、司法、征兵经费支出。
12、[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万元,主要用于上岐德育基地补助、文体活动经费、六一儿童节经费、对县督导经费支出。
13、[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 16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党组织书记及离任、现任、退职村主干、农村退休干部等工资补助、村级绩效考核奖励金、村主干年终奖经费支出。
14、[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经费、对越反击战人员工资20%配套、临时困难补助、慈善分会补助、八一活动经费、农定土改困难人员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所需经费支出。
1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支出。
16、[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 3万元,主要用于 退管会补助支出。
17、[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支出。
1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殡仪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20、[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殡仪服务业务费支出。
21、[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五保经费20%配套支出。
2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万元,主要用于集体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3、[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合医办工作经费支出。
2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28、[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公厕管理经费、除四害经费、重要活动节日卫生清理经费、卫生检查经费支出。
29、[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清违经费、环保经费支出。
30、[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 14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经费、森林防火经费、环岛行道树病虫害防治经费、农业服务中心业务经费、会计委托中心业务经费、食品安全及消费者委员会工作经费、农业农村补助经费及支农经费支出。
31、[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3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技改补助支出。
32、[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万元,主要用于原企业人员退休金、原农械厂人员困难补助、招商经费、企业服务中心业务经费、安办经费等支出。
3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
34、[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新人(1998年12月份以后参加工作的)购房补贴支出。
35、[227]预备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6、[22902]年初预留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调整镇政府机关干部职工调资及绩效奖励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两岸交流活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琅岐镇指导和检查工作接待活动等。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零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零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琅岐镇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琅岐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琅岐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琅岐镇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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