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工作部署和要求,
报经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21年福建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五期)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共计550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使用,具体新增调整分配如下: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2500万元;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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