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日期:2022-01-19 15:16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解决我区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保[2013]550号)、《福州市2020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榕民[2020]113号)和《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文件精神,现已对2022年第一季度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生产生活和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确定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对象新增112户,变更22户,注销7户。请各镇(街)及时根据辖区内城乡低保人员上报我局备案以便及时准确发放救助资金。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9日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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