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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闽振兴函[2023]8号)、《福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FN2023N0042)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我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10560元。今后随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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