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怡山院附属建筑加固资金的请示
日期:2020-06-10 09:27
政策文件:

福州市文物局:

怡山院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马尾区亭江中学内,相传始建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清乾隆十一年(1746)重修,同治五年(1866)扩建。院坐北向南,面临闽江,周以封火墙,土木结构,占地面积906平方米。西为天后祠、观音阁,东为怡怡斋。明、清两代,中国封琉使者和琉球商人进出闽江口,必至此处祭祀天后(妈祖)。至今怡怡斋左墙上尚嵌有清同治年间重修碑。

怡山院附属建筑部分原是学校办公和师生宿舍区,因年久失修,部分已垮塌,存在安全隐患,亭江中学对其进行加固修缮,预计需要150多万资金。前期已筹集资金近100万,目前尚有部分资金缺口。

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鄢萍副主任等一行人调研我区涉台文物保护工作情况,鄢萍副主任对怡山院文物保护工作给出了重要意见,要求加强对文物历史挖掘和对怡山院附属建筑加固修缮工程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现向贵局申请怡山院附属建筑加固补助资金 30万元。

 

妥否,请指示。

 

 

 

福州经济经济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张征, 联系电话:13705003939)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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