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请示
日期:2020-06-25 09:49
政策文件:

区政府:

我区现有1-9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其中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划定保护范围,根据福州市“上一轮古厝保护项目”任务要求,继续做好我区文物“四有”工作,我局委托市规划院根据市文物局及文物专家的意见对38处区保划定具体保护范围。为确保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实现双赢,经征求区资规局意见,对涉及我区的10处区保保护范围进行调整,现请求将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公布,具体保护范围见附表。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表

 

福州经济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征, 联系电话:13705003939)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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