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奖励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29号)精神。对我区三镇一街及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予以奖励,专项用于镇(街)综合文化站、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美术作品征集等支出。
其中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罗星街道各下达1万元,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各下达4万元,共下达12万元,直接下达各相关单位。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科目,支出列“2070109群众文化”科目。
妥否,请复函。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奖励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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