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选址建设的请示
日期:2020-02-01 11:20
政策文件:

  区政府: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7〕126号)文件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及市人大督办件《关于加强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专题询问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榕人常函〔2019〕2号)文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在中心区域新建、改建、合建能挡风避雨遮阳的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活动场馆。我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同时积极与市老体协沟通协调初步选定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场地选址

  拟定在马尾体育馆南侧一层大功能房,面积约1123㎡,(平面图附后)作为马尾区老年人体育健身中心,同时作为马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场所。该场地先前为福建卓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点,以每月5万元的租金向马尾体育馆承租该场地,租赁时间至2019年12月,目前刚刚处于空置阶段。按照场地条件可内设老体协办公室、气排球、地掷球、乒乓球、棋牌室、台球、室内健身房、老年人健身气功、柔力球等项目,同时门球可使用体育馆户外场地,羽毛球可使用体育馆主馆内场地。

  二、场地改造经费预算

  1、初步与福州中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沟通,按照市场价一半的费用30万元/年承租该场地;

  2、功能用房及场地设施设备购置费用10万元;

  3、区老体协场地管理经费10万元/年(含水电、保洁等)。

  合计50万元,建议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妥否,请批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0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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