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镇街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20万元,5万元×4家),其中1万元/家为上级补助);
2、乡镇(街道)常年公共文化服务经费12万元(3万元×4家);
3、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经费228万元(3万元×76家);
4、农村文化协管员专项4.2万元(1200元/人/年)。
5、完成“福州文化云”平台建设。2019年,按市文旅局文件要求,超额完成了马尾镇、琅岐镇文化站,滨东社区、马限社区、新港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5家“福州文化云”平台建设,并统一支付1年宽带套餐费用,共计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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