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工作
日期:2021-07-26 09:48
政策文件:

  会议听取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汇报。根据《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教(指)〔2021〕5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已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136.8万元,其中拨付给我区海峡闽剧团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22万元。为保证海峡闽剧团公益演出正常进行,待资金到达我局账户后,拟直接拨付海峡闽剧团。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待资金到达我局账户,海峡闽剧团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相关审核资料后,拨付22万元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至海峡闽剧团,此项工作由文化科、文化馆负责。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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