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日期:2019-02-19 10:42
政策文件:

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招标编号:E3501050102100091001 

答 疑 纪 要(一) 

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050102100091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2.3条“建设规模”中仅规定“建设规模:新建1幢教学楼、2幢综合楼和1幢艺体楼及附属设施,对原综合试验楼进行外立面改造,新建建筑面积190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92平方米。”【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未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等作出进一步明确,例如:对原综合试验楼进行外立面改造的面积、内容及具体要求等。为此,请招标人提供与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有关的发包人要求配套资料,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指标批复函、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等。 

  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初设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2.4款“招标范围”中规定施工工作内容包括空调通风、电梯,但未明确空调的型式、电梯的参数以及空调和电梯的数量等。上述内容请招标人明确。 

      答:空调的型式、电梯的参数以及空调和电梯的数量待施工图设计明确。 

  2. 本项目建安费暂定为9417.23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9085平方米,建安指标(含外立面改造及空调、电梯设备采购,不含装修)约为4900元/㎡,单方造价指标偏低。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概算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的计算依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2.5款“计划工期”中规定“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工期无法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清单、预算编制要求,建议适当延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5.1.5款中约定“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且经有权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支付。”建议将“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计入同期进度款中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5.6款约定“选用:暂估价(A)”;又约定“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后者属于通用合同条款中“暂估价(B)”的内容,二者应选其一。建议删除“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5.6条“暂估价 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删除。 

  6.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7.2.1款约定“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并收到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后14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建安工程费10%。”第17.2.3款约定“预付款金额待工程预算造价经有权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再按经有权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中预制构件总造价的20%支付预付款,同时前期支付预付款比例按此比例一次性多还少补,建安工程付款至50%时预付款全部扣回。”上述两款对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方式约定不清,请招标人对此进行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7.2.3款修改为“预付款扣回: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从约定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每期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10%扣回,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 

  7.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2.1款约定“(7)承包人在结算中弄虚作假,虚报工程结算款的,承包人需承担合同造价3%的违约金。”工程项目中承包人送审的结算造价多有核减,“虚报工程结算款”不易认定。因此,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2.1款约定“(12)承包人承诺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每栋楼)预制率不低于20%,否则承包人需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建议修改为“(12)承包人承诺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每栋楼)预制率不低于20%,否则承包人需承担预制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4.1款中约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福州市仲裁申请仲裁。”该款中仲裁机构表述有误,建议修改为“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4.1条修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页第(5)中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仅体现以设计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的80%计取,未明确结算以经评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造价为基数取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6页第(5)中约定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等专业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7页第4.2款中约定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38页第16.1款中约定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建议电线电缆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依照钢筋具体调整办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41页第17.2款17.2.3预付扣回中约定,建议明确该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7点”。 

  15.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46页(1)承包人须按投标书承诺指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保证其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岗履职,不得擅自变更。若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可处以每一人(次)壹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建议降低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 招标文件第10页,第61页,“2.5计划工期:①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是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进行的,建议修改为“2.5计划工期:①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2.5条第①点修改为:“2.5计划工期:①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 

  17. 第121页,1.6.1承包人提供的文件中,“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3套给发包人。”本项目仅有施工图设计,建议删除。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条中的“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3套给发包人。”本句删除。 

  18. 第123页,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其及时到位且常住现场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建议修改为“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其及时到位且常住现场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4.1.3条第(一)款第1点修改为:“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人员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其及时到位且常住现场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因承包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需报请发包人批准。”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地点“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修改为“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监督部门地点的描述做相应修改。 

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领取本《答疑纪要》的文本文件。 

招 标 人: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9日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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