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亭江中学女生公寓渗水修缮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50102100093001
各投标人:
福州市亭江中学女生公寓渗水修缮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望代理明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12.2预付款”中“12.2.1 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以财政划拨资金到账的时限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60%时,预付工程款应当全部扣回。直至扣回全部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继续支付进度”。招标文件中其余有关“预付款”内容作相应修改。
2、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因加密失败问题,故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图纸见附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亭江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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