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050102100133001 的船政文化马尾造船厂片区保护建设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19]A050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船政文化马尾造船厂片区保护建设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造船厂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1)建筑保护修缮改造:①保护修缮船厂内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铁胁厂,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②修缮改造船厂内10处,包括变电站和叉车班班组、车库、消防站、食堂、机装车间、起运车间班组、NC加工车间、3千吨船台、3.5万吨船台、1.5万吨船台,修缮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8300㎡;整体改造共计28栋建筑,其余保留建筑包括综合仓库、电装车间、机装课仓库、23号办公楼、甲居装课保障组、13号办公楼、15号管加课、16号办公楼、18号管加课、外业课、主办公楼、马大将军庙、装焊车间、修船部办公楼、空压站、涂装车间、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改造后建筑面积共计约35100㎡。(2)新建建筑:新建建筑共计3处,包括贮木间、3.5万吨船台南侧新建展览馆及考工所民宿,新建建筑面积共计约16000㎡。(3)地下建筑:地下空间为考工所民宿酒店地下。地下一层为车库及设备功能,面积约12000㎡;(4)重点区域景观:重点区域景观设计面积约192500㎡。(5)一般区域景观提升:一般区域景观提升面积约59800㎡(包含格致园片区、昭忠祠片区及罗星塔公园片区)。(6)室外管线专项:室外场地面积约192500㎡。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359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16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总平、管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后续设计配合服务(但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以及工程审图、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具体的设计勘察任务要以招标人的任务启动单通知为准;本工程设计应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范围:新建的主体土建、安装、装修(不含精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基坑支护、景观家具、变配电、室外附属配套、初设单位需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后续施工招标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地形图;本项目建设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以及附属的道路、景观绿化等,本次设计不含室内二次装修、泛光照明、标识设计、永久性用水用电等专项部分)。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5.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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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请收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马尾区湖里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2日 9 时 3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马尾区湖里路27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报名收款收据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报名收款收据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16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17.2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层(自贸试验区内) ,邮编:350015;
电话:0591-88621058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3幢2层,邮编:350012;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帐号:166666636310010002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马尾区湖里路27号)。
联系电话: 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湖里路27号2层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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