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洪塘路道路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洪塘路道路工程(一期)(监理)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榕开发改[202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2371.6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676.68万元;道路起于长安工业园西侧一号渠,止于规划一号路,长1509.54米,宽18-28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洪塘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道路起于长安工业园西侧一号渠,止于规划一号路,长1509.54米,宽18-28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车速:30Km/h,设计荷载:路面BZZ-100。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工作等全过程完成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8410.980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321085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4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的有关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13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 9 月 17 日17时 00分00秒通过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大厦5层 ,邮编: 350015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693572 ,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15层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353598630@qq.com
电话: 0591-87597189 ,传真: 0591-87597189
联系人: 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联系电话: 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 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 0591-8368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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