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亭尚雅居(监理)
日期:2022-04-15 10:09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亭尚雅居(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亭尚雅居(监理)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A0500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马尾区亭江镇,东临亭江大道,西临西亭康城。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1843.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43.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地上1#楼为装配式建筑,为23层的高层住宅,地上建筑高度69.30米,地下5.8米;2#楼为17层高层住宅,地上建筑高度51.3米,地下5.8米;整个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一星设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包人要求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施工图设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发包人要求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8274097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930765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并通过消防、人防等各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以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住宅工程 ,等级为 二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住宅工程 ,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22年4月2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 马尾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mw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6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马尾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创新楼2栋六层,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986975,传真:0591-83983361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15、8857,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邹剑峰、刘佳佳、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马尾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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