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琅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第1标段(施工)
日期:2022-08-16 10:46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琅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第1标段(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22〕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琅岐镇闽江村、院前村、镇区(劳丰村、乐村村、劳光村、农旗村、红星村、星光村、勤耕村及争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 10 个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整治;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干管、支管约3.4km,接户管约16km,污水提升泵站2座,污水压力管153米,雨水管968米等。内容: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49716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院前村、乐村村、争丰村污水治理需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2〕5号),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5)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6)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22年8月1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mw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mw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mw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9座12层,邮编:350017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3153199,传真:  /

  联系人:廖赵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陈梦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mwggzy.com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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