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尾大桥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拟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2014年4月10日,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朏头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公开抽号选定了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告知如下: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选定方式 |
1 |
24 |
福建馥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公开抽号 |
2 |
3 |
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抽号 |
3 |
21 |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 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抽号 |
4 |
25 |
福建国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抽号 |
5 |
19 |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公开抽号 |
备注:上述第一家选中的评估机构(即福建馥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个案评估机构,第二家选中的评估机构(即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个案评估备选机构。
参与及监督代表:
1、被征收人:
2、监察部门:
3、社会公众代表:
4、征收部门:
5、征收实施单位:
6、公证处: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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