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榕教)创意文教用品生产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8161公顷(合27.24亩)。
2.征地范围:东至 :厂房、
西至 :厂房、
南至 :围墙、
北至 :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亭江镇长柄村。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由亭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榕教)创意文教用品生产项目
(合27.2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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