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3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3-03-28 16:50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3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土让[2013]03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具体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㈠马宗地2013挂-03号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在马尾区注册的台资企业法人;㈡马宗地2013挂-04号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挂牌竞买。竞买人须在竞得土地后3个月内,在福州出口加工区注册成立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迁移至福州出口加工区(已在福州出口加工区注册的除外)进行建设、生产、经营。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 2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报名,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4月27日17:00前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到帐,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1、挂牌交易期限为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㈠马宗地2013挂-03号地块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两期支付成交地价款(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申请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第一期成交地价款。马宗地2013挂-04号地块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两期支付成交地价款(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申请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马尾支行

帐    号:100012412670010005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⑴马宗地2013挂03号地块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地块基本平整及围墙),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⑵马宗地2013挂-04号地块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均按现状提供,并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申请接入),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

3、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4、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8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万元)

马宗地2013挂

-03号

马尾君竹路与上岐路交叉口东南侧

9759.1平方米(合14.64亩)

商业金融业(兼容商务办公C2)

容积率≤3.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40%,商务办公建筑分割最小单位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商服用地(含商务办公)40年

1845

9223

马宗地2013挂-04号

福州出口加工区内(防洪渠东北侧、华顺达及邦信信息项目西南侧)

33080平方米(合49.62亩)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0%-45%,绿地率15%-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必须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工业用地50年

258

1290

来源: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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