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3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3-08-16 16:56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3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土让[2013]05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具体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马宗地2013挂-07号地块(马尾快安01-F-16-C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在马尾区注册资金达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三、 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 26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13年6月18日2013年6月28日工作日期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报名,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6月28日17:00前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到帐,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1、挂牌交易期限为2013年6月18日2013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工作日期间)。

2、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马宗地[2013]挂07号地块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申请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地价款。申请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马尾支行

帐    号:100012412670010005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马宗地[2013]挂07号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4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

3、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4、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5830

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29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万元)

马宗地2013挂

-07号

马尾综合体育馆东侧(儒江大道与世纪路交叉口西北侧)

15406.5平方米(合23.11亩)

商业金融业(兼容商务办公C2)

容积率≤3.5,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如高于80米须以经空军批准的机场控高为准);商业建筑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2%,应为集中式商场;商务办公建筑用于销售部分,最小单位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可销售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

40年

2160

10800

 

 

 

 

 

 

 

 

来源: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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