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3年第十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土让[2013]10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具体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㈠马宗地2013挂-13号地块(马尾长安03-N-76、03-N-78号地块)竞买人为注册在福州市范围内的国有房地产企业。
三、 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5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1日工作日期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报名,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12月11日17:00前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到帐,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㈠挂牌交易期限为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工作日期间)。
㈡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㈠马宗地2013挂-13号地块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2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付清)。
申请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为: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马尾支行
帐 号:100012412670010005
七、其他事项:
㈠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㈡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1、马宗地2013挂-13号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㈢其他要求:1、马宗地2013挂-13号地块竞得人应向马尾区政府指定单位销售5万平方米的产权建筑,具体住宅和商业面积由政府指定单位认定(住宅回购价应控制在5600元/平方米以内,商业回购价应控制在7200元/平方米以内)。
㈣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㈤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㈥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5830
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9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马宗地2013挂 -13 |
马尾长安B区长兴路(东岐村北侧) |
41781.6平方米(合62.67亩) |
商业用地B1、住宅用地R2 |
建筑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住宅套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总住宅面积比例应达到70%以上。竞得人应向马尾区政府指定单位销售5万平方米的产权建筑,具体住宅和商业面积由政府指定单位认定(住宅回购价应控制在5600元/平方米以内,商业回购价应控制在7200元/平方米以内)。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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