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榕马自然让[2019]01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让人。
四、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21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2月14日至2019 年2月2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层,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4楼)。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449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666 6663 6310 0100 0200 0002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402 0261 2960 1075 393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
帐 号:1310 5301 0400 0415 8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180 1010 0100 1923 3901 0002
(五)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人民币帐号:4208 7601 4863
美元账户:4286 7612 2212
以上五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
八、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二)其他条件: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2、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5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17325平方米(20套45平方米、40套60平方米、50套75平方米、35套90平方米、20套105平方米、25套120平方米、15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5、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7、地块内排洪渠由区水建发公司负责迁改修建。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马宗地2019 -02号 |
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 |
21211.68㎡ |
商住用地 |
1.0<建筑容积率≤3.2,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400㎡且不高于680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4490 |
4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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