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索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02,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1月26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30.9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4208 7601 4863 00002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402 0261 2960 1075 393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
帐 号:1310 5301 0400 0415 8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180 1010 0100 1923 3901 0002
(五)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35050161650700000997
(六)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666 6663 6310 0100 0200 0002
以上六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
八、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二)其他条件:
1、该地块自持销售比例为100%自持,不得对外出售(含以租代售、以竞得人股权变更、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出售)。
2、应设置建筑面积15平方米垃圾集散间1处、临地块交通出入口设置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门卫收发室、物业管理用房,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按规划用途使用。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亭江镇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月6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马宗地2022 -01号 |
马尾亭江镇东贤路南侧,一号路北侧 |
总用地面积2561平方米(约合3.84亩),实际出让用地面积2444.02平方米(约合3.67亩) |
商务用地(B2) |
地块建筑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地块建筑高度<53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
四十年 |
330.9 |
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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