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30号)--行政处罚
日期:2022-05-11 17:32
政策文件:

  一、项目编号:[350100]ZMGC[GK]2020004,[350100]ZMGC[GK]2020004-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2020年智慧校园建设及化学实验室、体音美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湖头街105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2020年智慧校园建设及化学实验室、体音美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编号:[350100]ZMGC[GK]2020004,[350100]ZMGC[GK]2020004-1)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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