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7-07-17 10:31
政策文件: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以及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坚持以统筹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大力开展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环保监管、生态创建、总量减排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1-6月全区空气优良天数176天,优良率达98.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闽江六江断面、磨溪上游等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7分贝,较去年有所改善

  一、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下达任务

  424日至5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省开展督察工作,我局全力配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先后分解下达了三批马尾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责任清单及七批187条中央环保督察调阅资料涉及我区任务清单,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整改及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同时以办理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为核心,积极行动,深入被投诉企业现场调查核实,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污染环境的行为,敢于较真碰硬,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查封扣押等手段,严格执法、立整立改,多数被投诉反映的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17件,办结17件,责令整改13家企业,立案处罚10家,约谈5人,并实现无一退件工作目标。

  二、狠抓污染防控,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2017年度《提升马尾区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确定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马尾区PM10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扬尘污染整治等五个专项行动,开展大气防控日常巡查,努力消除工地、道路等大气污染;与市场监管和经信部门联合开展辖区锅炉检查工作,巩固锅炉改燃整治成果;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上半年已淘汰黄标车180余部,受理212部黄标车补贴申请,发放补贴430.46万元。上半年,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有效提升了辖区空气质量。

  二是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马尾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年度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确定了64个重点整治任务,并进行具体分解。同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定期通报,促进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努力改善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继续实施《马尾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危害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全面完成我区白眉溪、磨溪两条小流域的污染源排查,根据马尾区白眉溪(白眉水库坝址下游段)水体达标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区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开展我区辖区内的农用地详查重点行业企业信息核查工作,同时草拟《福州市马尾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序时进度推进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大减排力度,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一是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上半年,青洲、快安和长安污水处理厂均稳定运行,青洲污水处理厂水处理量达到2.22万吨/日、快安污水处理厂水处理量达到2.06万吨/日长安污水处理厂水处理量达到0.89万吨/日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做到达标排放;琅岐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完成万利环宇有限公司的油改天然气治理工作;完成2016年度工业企业环境统计及核查工作和辖区VOC污染源排查工作;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截至目前我区禁养区外拟保留场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同时公布畜禽养殖污染有奖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养殖回潮和超标排放行为。

  二是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根据福州市下达的2017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要求,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今年5月份向三镇一街下达了2017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园区。

  三是认真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上半年来共审批企业转移危废30家,共转移危废1440吨。加强涉及重金属、辐射企业的管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的管理,开展月报告制度,控制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对辖区内涉及重金属的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防止重金属污染的发生。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拥有放射装置单位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环保监管,增强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制度,对重点项目,采取提前介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等措施,积极促进项目进度,积极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不符合我区产业政策、环保要求以及对生产工艺落后和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把严管住,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上半年,环评审批20个、竣工验收24个,提前办结44家,提前办结率100%。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开展环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工作,摸清企业底数,重点对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危废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措施情况、风险评价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逐项逐条进行问题整改。结合“清水蓝天-利剑行动”专项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6家(次)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共罚款39.305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程序5次(家)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开展中、高考执法检查。中、高考前对考场周边及城区的KTV、卡拉OK、酒吧等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噪声违法行为,考试期间定人、定点对考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安静的考试环境同时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配备四级环保网格员,并于4月开展镇、村网格员培训会。

  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11件,办结率100%。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区域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任务。上半年获得大气主要污染物日均值监测数据5400多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1300多个,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及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对辖区内3家国控重点污水处理厂及1家国控废气重点企业、1家国控重点企业、1家省控废水企业、3家新增省控危废企业、3家重金属重点工业污染企业、3家重金属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以及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严格按规定的频次与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

  三是努力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企事业单位污染物申报登记以及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等委托性监测 51家次,共出具各类监测报告151多份。1-3月份共完成监测服务收费近9万元。自4月1日起,按照国家行政事业收费政策调整,取消企业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取。

  强化环保宣教,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始终坚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环保公众参与意识,利用“环境日”等各种契机,精心组织,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低碳意识、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营造共建生态文明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短信、图片展览、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有效激发全社会的责任感,推动全民环保,促进环保工作全面落实。

来源:马尾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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