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守护河湖健康
日期:2020-05-09 15:18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共有13条主要河流,三座小(一)型以上水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设立区级河(湖)长5名、乡镇级河(湖)长18名、河道专管员17名。今年以来,持续推动落实河(湖)长制。(1)全区各级(区级、乡镇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231余次,河道专管员巡查1919次。(2)实施智慧监管,部署河道高清视频监控14路,并将监控组网纳入区智慧河长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河长巡河智能签到、河面保洁实时监控等功能。(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自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多次对河道水环境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共同解决了魁岐河道周边水产品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南搬溪、马鞍溪建筑工地泥浆泄露污染河道、发挥了司法在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监督制约、协助配合的作用。(4)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对3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进行采样检测。(5)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河道河保洁工作交给专业公司打理,实现河道保洁常态化。

来源:马尾区河长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