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迁建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20栋101厂房 |
福州迦南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年产胶水2500吨、水性漆1000吨。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水性漆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分散机车间产生的投料粉尘采用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2台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8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涂料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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