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7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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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宏迪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
马尾区马江路28号(租赁福建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房) |
福州宏迪汽车有限公司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 11月7日 |
详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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