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宏迪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
马尾区马江路28号(租赁福建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房) |
福州宏迪汽车有限公司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维修汽车10000辆,其中机电维修(含保养、小修、索赔)7000辆、钣喷维修3000辆。 |
(1)废水:排水执行雨污分流。配套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排污系统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烤漆、调漆均在独立密闭区域内进行。喷烤漆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再与调漆间负压收集的废气及打磨、抛光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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