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6月3日)
日期:2024-06-03 16:42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惠宝光学元件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26-02号厂房

福州惠宝光学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年生产窗片30万片、反射镜3万片、透镜5万片、波片5千片、滤光片10万片、棱镜1万片。

(1)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擦拭废气通过“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脱脂棉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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