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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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马尾马快红鼓T接线解除T接、红鼓线改接入快安变、马江变线路工程 |
马尾区马尾镇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本工程全线均为架空线,路径总长约1.46km。共新立铁塔3基,其中单回路铁塔2基,特殊改接塔1基。拆除原线路水泥双杆4基,铁塔3基,单回线路合计约1.2km。其中:①红山变~快安变线路:线路起于原红鼓线#12塔,线路改接至新#2塔后向西,最后接回原马快#7塔。新建路径长度约0.79km。②鼓山变~马江变线路:线路起于原红鼓线#14塔,线路改接至新#1塔后向东,再接回原马快#5塔。路径长度约0.67km,其中新建架空路径长度约0.30km,利用旧线重新紧线长度0.37km。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线路设计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的基础上,尽量优化设计,项目新建11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应不小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应不小于7m。 ②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确保变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③在线路经过居民区时,按规定在居民区附近的杆塔上安装明显的警示牌,严禁攀爬,以确保周围居民的安全。 ④加强对项目所在地居民的科普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较小,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保证线路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噪声。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线路经过的村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运行对线下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严格控制架空输电线下方树木的修剪或砍伐,根据设计规范对危害线路运行安全的零星树木进行修剪。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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