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6月19日)
日期:2024-06-19 10:25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中科生隆固化土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康坂村大培路至小回里地块

中科生隆(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普通固化土7.2万吨、高强固化土4.8万吨。根据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9月1日《福建省临时用地许可证》(榕马自然临〔2023〕4号)、2023年7月14日《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选址意见函》(榕马资规函〔2023〕246号),临时期限至2025年8月。临时期限到期时,中科生隆(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停止生产,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地面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及运输车辆清洗用水通过除渣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项目8个物料筒仓(A1~A4、B1~B4)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经各自仓顶上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8#)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6米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9#、10#)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15米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原料仓设置三面围墙+顶棚,门口配套喷雾降尘,原料堆场设置顶棚+东侧围墙+南、北半围挡,西侧门口配套喷雾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置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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