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8月13日)
日期:2024-08-13 17:29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科塑料包装盒生产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 01栋103、401、402室

福州福科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郴州中乐乐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注塑盒、吸塑盒、珍珠棉等塑料包装盒生产线,年产注塑盒20万套、吸塑盒60万套、珍珠棉盒30万套、模具200 付。

(1)废水:设备冷却水、超声波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吸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珍珠棉粘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50米排气筒排放。破碎、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注塑、吸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珍珠棉边角料、雕刻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袋等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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