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塘坂引水亭江水厂连接线工程 |
马尾区亭江镇,泵站位于华英路和G228国道交界处南侧 |
福州开发区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4250.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6万元。工程起于塘坂引水二期工程亭江预留口,终于亭江水厂,铺设6.6kmDN700原水管道,新建一座4万m3/d原水增压泵站。 |
(1)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使用,不外排;施工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沉淀池内的泥浆废水经泥水分离器脱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隔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道路勤洒水(每天4~5次);选用环保型、废气达标的机械设备及车辆。 (3)噪声:运营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厂界布设施工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采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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