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日期:2023-12-07 08:31
政策文件: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准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批准阳光学院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这标志着阳光学院具备了独立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是阳光学院科研工作的又一项重大突破。

  此次阳光学院成功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为学校科研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搭建了良好平台,为学校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学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科研管理,进一步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为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作出更多贡献。(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供稿)

来源:马尾区阳光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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