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获批“对台单招”试点高校
日期:2024-12-03 15:23
政策文件:

  近日,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对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单独招收台湾学生予以备案的函》(教港澳台办 〔2024〕58号),我校获批单独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即“对台单招”)资格。自2025年起,我校本科专业可单独考试、单独选拔、单独招收台湾高中毕业学生。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我校特色和地缘优势,扩大招收台湾学生规模。先后获批港澳台侨联招和依据台湾“学测”“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资质,下阶段,我校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确立并严格执行单独选拔方式和录取标准,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质量。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在港澳台地区的知名度。(供稿 国合处)

来源:马尾区阳光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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