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属特教学校: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福州市《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提高普及水平,切实做好2018年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入学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密切与当地残联的联系,切实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和残疾状况,逐一落实好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的去向。对于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普通学校随班或者附设特教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安置,确保每一个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
2.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尽可能地实现融合教育。
3.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自闭症班。
4.为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总结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范围。
二、招生对象
1.福州市盲校向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收年满7-15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面向各县(市)区招收推拿专业职专班(矫正视力在0.3以下,视野<10°的视障生)高一新生,同时从各县(市)区15-17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九年级应届自闭症毕业生(持有2018年九年级毕业证书)中选拔招收工艺美术专业职专班高一新生。
2.福州市聋哑学校向六城区和高新区及闽侯县、连江、罗源、闽清、永泰五县招收年满6-15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聋哑儿童。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同时面向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收3-6周岁的学前教育聋哑儿童及3周岁健全儿童新生(学前班实行走读制度),并招收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与维护)、美术绘画专业职专班高一新生。
3.福州市星语学校向各县(市)区招收6-7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自闭症学龄儿童。
4.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罗源县、闽清县特教学校及马尾区特教班面向本县(市)区招收智障及自闭症儿童入学。福清市特教学校面向本县(市)招收智障、自闭症及聋哑儿童入学。招收自闭症儿童人数较多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编班。县(市)区特教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5.各特教学校应创造条件招收学前教育残疾学生,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招生对象的年龄由招生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6.各县(市)区均应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三、入学办法
1.报福州市盲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应填写《福州盲校新生登记表》;报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应填写《福州市聋哑学校新生登记表》(附件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上述表格复制后发给适龄的盲、聋学生家长填写并加盖公章。各县(市)区特教学校的招生表格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制定。
2.报福州市盲校的适龄儿童应持上述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身份证(中专)、毕业证(中专)、学籍卡片(中专),相片4张,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到福州盲校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电话:87110920 18950385332或13559102091),报工艺美术专业职专班高一的适龄儿童应持如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市级以上医院自闭症诊断证明、学生残疾证、县级以上入学体检表、1寸照片4张、九年级毕业证书。随迁子女入学需另外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报名电话:88039675)。
3.报福州市聋哑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小学)、残疾证、身份证(职高)、毕业证(职高)、学籍卡片(职高)、相片4张,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电话:83714859、83792200-810、13960981749)。
4.报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如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市级以上医院自闭症诊断证明、学生残疾证、县级以上入学体检表、预防接种证、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1寸照片4张;随迁子女入学需另外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半年以上(2018年2月28日之前办理的)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父母一方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随带孩子于2018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语学校新校区现场报名并面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9号福州市星语学校内,电话:88039675),8月26日录取公布。
5.智障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如申请中途插班的还应办理转学手续。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统一管理、统一学籍、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完成学业的学生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
四、其它事项
1.福州市盲校、福州市聋哑学校的职业中专学制均为三年。特教学校的职业中专要根据“面向社会、面向就业”的原则确定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真正使学生受益。
2.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按政策对学生进行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3.各县(市)区特教学校、特教班的招生办法按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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