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经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2022年度第三批次共有福州新福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8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向上述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公示电话:0591-83684594;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来访接待处: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马尾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第三批)
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
马尾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 (第三批)
经办机构: 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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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地区 |
备注 |
1 |
91350105MA34R78X3J |
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马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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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350105260180239P |
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 |
马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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