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马)文综当罚字〔2023〕C-000001号
日期:2023-05-31 16:49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马)文综当罚字〔2023〕C-000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马)文综当罚字〔2023〕C-000001号  福州开发区星聚点音乐厅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一案 福州开发区星聚点音乐厅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M9511工业园服务中心1#楼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警告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或者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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