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绿泽同蓝(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非重组分立,自行注销企业资质,现予公布公示期为一个月(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清单
注销日期 |
资质证书 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销理由 |
注销类别及资质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024年1月4日 |
D235104257 |
绿泽同蓝(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非重组分立,自行注销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机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91350105MA2YM589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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