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开区办事处关于第一批拟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的公示
榕经开撤字〔2024〕01号
日期:2024-05-09 16:53
政策文件: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补充安管人员的通知》(闽建许函〔2023〕137号),省住建厅对全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许证”)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数量进行了动态核查,发现部分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数量不满足法定要求。 

  经督促整改,截至2024年4月30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范围内仍有32家企业(详见附件)安管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未整改到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满后将依法注销上述企业安许证。 

  公示期间,有疑义的相关企业请与发证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91-83987062,0591-63158131),按要求提供佐证资料进行核实。 

  专此通知

  附件:32家安管人员数量不足企业清单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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