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马尾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19-05-20 15:0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1 |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 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 | 企事业单位、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环境保护栏目、宣传册、户外LED显示屏、局公共微信群等 |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 一年两次 |
干部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 | ||||||
执法人员 |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为重点的环保法律法规 | 1、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 2、运用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3、设点宣传等方式。 |
1、贯穿于环保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2、结合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3、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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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普法 | 企业主 | ||||||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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