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1 |
福州市马尾生态 环境局 |
系统内普法 | 分党组中心组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 企事业单位、电视、广播、报纸、“双微”新媒体、网站、宣传册、宣传栏、LED屏等 |
1、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 2、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3、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4、设点宣传等方式。 |
一年两次 |
干部职工 | 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 ||||||
执法人员 | 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 | 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 企事业单位、电视、广播、报纸、“双微”新媒体、网站、宣传册、宣传栏、LED屏等 |
1、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 2、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3、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4、设点宣传等方式; 5、入企宣传。 |
1、结合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单位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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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普法 | 企业主 | 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
1、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结合“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静夜守护”专项行动等,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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